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那么社会治理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向春玲:我是这么看的,从主体上来看,“治理”跟传统的“管理”不同。从传统的管理来讲,主要是政府和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带有强制性。而“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强调社会力量,比如社会组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既要发挥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的作用,也要发挥社会组织、社区自治和公民参与的作用。从方式上来看,传统的管理强调的是行政性,而社会治理除了行政还强调法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等多种方式。从方向上看,传统的管理只是单向式的、从上至下的管理,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双向的互动。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时,要与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沟通、协商,是双向的互动模式。从内容上看,社会治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还包括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记者:从创新社会管理到创新社会治理有一个转变的过程,那么其转变的内在原因是什么?
向春玲: 从理论上讲,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存在着上述区别。但是,我们十八大提出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种说法跟现在提出的“社会治理”的概念实际上是相互衔接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到现代的社会治理的演变过程。1992年党的十四大,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政府部门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不能继续从前计划体制下那样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确定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到2004年时,中央已经正式提出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里已经突出了社会管理主体的多样化,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思想。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社会管理体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强调法制保障,体现了社会管理不仅仅是行政性的管理,还要法治作为基础性的保障,社会治理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从这样一个演变过程来讲,我们党的十八大报告,包括前两年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其内在含义与我们现在讲的社会治理是一致的。就如同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先是提商品经济,1992年之后提市场经济,是一样的道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社会体制改革上也要加大力度,所以,我们正式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种变化体现了执政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它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向市场放权,也要向社会放权;不仅要解放生产力,也要解放社会活力。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那么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当中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向春玲: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应该是非常重要的。2004年,党中央提出社会管理新格局就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社会管理、社会治理问题上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政府要负起责任来,此外还要有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还要有公众的广泛参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社会协同作用,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服务社会。任何一个社团组织,它的第一个职能就是服务社会。任何一个社会组织要生存、发展,必须要给社会、给某些群体、某些社会领域提供一定的服务。比如工会服务工人群体,为工人群体表达诉求;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服务、帮助残疾人表达诉求;环境保护组织,为环保事业提供服务。
规范行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出现必须先有各种规章制度,一旦加入了该社会组织成为其会员,就必须要遵守组织内的规章制度。我们的社会管理要管理人的行为,社会组织便可以在其组织内对它的会员进行管理。
表达诉求。社会组织中有很多的社会成员,当这些成员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通过所在的社会组织来向政府反映情况,由社会组织与政府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来维护成员权益,表达成员的诉求。
有效监督。社会组织可以监督企业是不是按照要求生产合格的产品。比如消费者协会,每年都会在“3 15”把监督的情况发布出来,督促企业做合格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还可以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督促官员和政府公平地制定政策,更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