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建立科学、完善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评价工作,激励供应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控制程序适用于对本公司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工作,具体包括供应商监督、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处理与归档等各项工作。
2.凡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供应商均为本公司供应商监督与考核的对象。
第3条 管理职责
(一)采购部职责
1.采购部经理负责供应商考核标准、考核方案的审核与批准,供应商考核结果的审批,供应商处理办法的审批等各项管理控制工作。
2.供应商主管负责供应商监督工作的执行与下放,供应商考核指标、考核方案的制定与上报,评价与评分工作的执行,考核结果的审核与上报等各项工作。
3.供应商管理专员负责日常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监督,采购各资料的汇总与归档;协助供应商主管制定考核方案,协助考核供应商,进行考核结果的整理与汇总等各项工作。
(二)其他相关部门
请购部门、质量管理部、仓储部等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反馈所采购物资的交期、质量、数量等情况,并协助供应商考核工作。
第2章 考核实施
第4条 考核内容
采购部应对合格供应商就质量、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出评价。
第5条 考核频率
1.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2.所有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个供应商的评价等级,并依照规定进行奖惩。
3.每年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和供应商的调查与选择相同。
4.当供应商出现重大品质、交货日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本公司有权随时进行供应商复查。
第6条 量化考核表设计
第7条 供应商日常监督
1.采购人员需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交货期监督,要求其准时交货,同时记录由供应商的原因引起的分批发运造成的超额费用。
2.采购部应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由质量部和采购部记录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当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的应暂停采购。
3.责令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供应商查明原因并提高产品质量,如果有所改进,则再另行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如果供应商不能在规定限期内提高产品质量,则由采购部经理报总经办批准之后,终止与其合作。
第8条 供应商考核工作纪律
1.规定考核周期内,供应商管理人员需对所辖供应商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工作。
2.考核过程中,由各相关部门按照供应商考核表上所列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传至供应商管理人员。
3.供应商管理人员将各项考核结果进行加总,根据加总结果确定供应商级别并对其进行处理。
第3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9条 供应商考核等级划分
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将供应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见下表。
第10条 供应商考核结果应用
1.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的优惠奖励。
2.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之处。
3.C等厂商为合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必要的辅导。
4.D等厂商为辅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则予以淘汰。
5.E等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6.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次经过供应商的调查评估。
第4章 附则
第11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等工作。
第12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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